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地皮造度鼎新工作和国度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升级的风雅针,推进首府产业转型升级,乌鲁木齐市积极鼎新工业用地政策,出台《乌鲁木齐市新型工业用地(M0)治理法子》,支持造就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以“差距化地价、高容量、混合职能”推进首府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对盘活寂仔地皮资源提供“新选项”,对产业用地多元化提供“原动力”。
一是开发强度更高。传统工业用地容积率通常为1.0左右,新型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全面提升,准则上不低于2.0,为乌鲁木齐市老旧低效工业用地沉建升级、加快城市更新提供“新选项”。
二是地价差距化调节。新型工业用地地价处于传统工业用地与商服用地之间,地皮价值采取分区域推算的方式,有利于推进创新型产业发展、保险实体经济空间和深入新型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
三是配套比例提升。传统工业用地配套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构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构筑面积的15%,而新型工业用地配套用房的计容构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构筑面积的30%。
四是宰割让渡矫捷。新型工业用地项目允许有前提的宰割、让渡,宰割让渡比例不超过产业用房总计容面积的50%,最幼宰割单元的构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配套用房不得宰割登记、让渡、抵押,预防变相房地产开发或扭转用处。
五是全性命周期监管。在准入方面,结合乌鲁木齐市现实,对各区(县)新型工业用地总量及用地总规模进行调控,并明确了新型工业用地的准入前提、准入流程、项目选址和空间布局;在履约监管方面,对峙以引入产业为导向,落实新型工业用地全过程履约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新型工业用地项主张达产验收、动态核查和日常治理。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将深入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鼎新,乘“新型工业用地”之风,逐“工业用地刷新”之浪,加大新型工业用地的支持力度,为高新高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科创机构集聚发展提供新的用地模式,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现以存量空间资源支持增量产业发展,为加快产业焕新、城市更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