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天然资源局: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河山调查当局信息,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信息公开条例》《地皮调查条例》,依照《天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尺度指引》蹬仔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做好河山调查当局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展河山调查根基信息的自动公开工作
各级天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峙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河山利用近况重要数据等根基信息的自动公开工作。要依附当局网站、政务服务场所,提供耕地、场地、林地、草地、湿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等河山调查主腹地类(含二级类)统计汇总数据的检索、查阅等服务并实时更新。同时,要积极推动有关图件、文字成就的自动公开,保险宽大企业和人民的有关信息需要。
二、当真做好河山调查当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县级天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推广河山调查当局信息依申请公开主体责任,掌管做好本区域内特定领域或具体地块河山调查地类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地市级及以上天然资源主管部门掌管本级河山调查当局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涉及县级特定领域或具体地块河山调查当局信息的公开申请,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划定回答申请人,奉告申请人掌管公开该信息的县级天然资源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必要时,要与县级天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领导做好河山调查当局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特定领域或具体地块河山调查当局信息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由上一级天然资源主管部门解决。
河山调查工作中形成的过程性信息、内部事务性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有关划定执行。对于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以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划定奉告申请人“不予公开”的,应注明理由,并向申请人做好诠释。
三、严格发展拟公开河山调查当局信息的保密审查
河山调查当局信息公开工作应遵循公正、平正、合法、便民的准则,对峙“谁公开、谁掌管”,确保公开信息安全靠得住。各级天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发展河山调查当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落实保密审查主体责任,依照天然资源领域有关保密治理划定及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做好河山调查当局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加强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估,防备河山调查当局信息公开后因数据关联、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四、其他事项
申请公开河山调查工作从其他部门获取的有关当局信息,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划定回答申请人。
天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30日